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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女子网上聊天相恋 婚礼前丈夫携4万元消失
笑话,春天是你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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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楼主 2007-07-12 16:02
女子网上聊天相恋 婚礼前丈夫携4万元消失
7月6日,邹城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,一对青年通过网上聊天相恋,登记结婚,然而,在举办婚礼的前夕,丈夫却携带妻子的4万元现金人间“蒸发”了,三年过后,妻子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。

  刘某是邹城市某单位的一名女职工,吴某是一个体经营户。2002年4月,双方因为业务关系认识,产生好感,互留了QQ号相约网上聊天。在很短的时间内,双方由一般话题聊到感情,聊到婚姻,继而谈婚论嫁,2003年2月开始同居,同年10月2日在邹城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筹备婚礼过程中,吴某提出刘某工作紧张,没有时间和精力,不如把钱交给自己办理为好,并且信誓旦旦地保证,一定要办一场风光体面的婚礼。听到吴某的表白后,刘某非常感动,遂将父母给的4万元现金交给了吴某,让其置办家具筹办婚礼。拿到钱后的吴某于11月19日离家出走。三年多来,刘某望眼欲穿,四处苦苦寻觅吴某的踪迹,终未找到吴某。饱受婚姻打击和精神折磨的刘某在希望渺茫后,于2007年2月诉至法院,请求判决与吴某离婚。 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、被告之间通过网络聊天建立恋爱关系并非法同居,双方之间了解不深,草率结合,缺乏牢固的感情基础;办理结婚登记后不足两月,被告既离家出走,且下落不明已达三年,双方已没有和好的可能;被告不履行夫妻义务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原告表示不再向被告追偿所给的4万元结婚费用,是其对自己债权行使处分的权利,法院予以认可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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